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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里糊涂作了担保 保了情面却得担责

2017年12月22日  温州诈骗罪律师   http://www.wzlsqxsls.cn/
 
  碍于情面帮朋友作了担保并在欠条上签了字,不成想就成了被告,并且还得承担朋友六万元的债务的连带还款责任。日前,安乡县深柳镇的张女士就碰到了这样一桩窝心事。

  张女士和王女士是一对好朋友,2011年5月20日,张女士接到王女士的电话,请她到饭店吃饭。席间王女士向一对姓吴的夫妇借钱。吴姓夫妇借钱给王女士的时候,提出要张女士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个名字。因为考虑到王女士和自己是好朋友,虽然与吴姓夫妇素不相识,但张女士还是不假思索地在这张六万元的借条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借款到期之后,因王女士一直没有归还借款,吴姓夫妇就将王女士告上了法院,而张女士作为担保人,也成了被告。焦急万分的张女士去找王女士的时候才发现,王女士早已不知所踪了。

  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王女士之间的借款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被告张女士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确认,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并生效,双方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依法视为连带责任保证。遂判决被告王女士返还原告借款人民币60000元,被告张女士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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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林上乾 [温州]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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