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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乐陵查办一起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三人获刑

2017年11月28日  温州诈骗罪律师   http://www.wzlsqxsls.cn/
作为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竟然利用自己的权力做起了“生意”,谋取私利。2012年12月,由山东省乐陵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张万栋、肖立勇、姬勇刚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经该市法院审理,一审分别判处张万栋有期徒刑一年、肖立勇有期徒刑六个月、姬勇刚拘役两个月。

  被告人张万栋于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担任乐陵市畜牧局郑店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所长期间,为完成上级部门下达到自己身上的检疫收费任务,并且谋取私利,在动物检验检疫执法过程中,在对运往县境外屠宰场的肉鸭和生猪不按规定进行检疫和检测的情况下,让其儿子、儿媳以肉鸭0.07元每只,生猪5元每头的检疫费收取标准,直接出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给动物运输户,并伪造检疫结果交回市畜牧兽医局。被告人肖立勇、姬勇刚也是采取类似方式将动物检疫合格证卖给养殖户和运输户,从中牟利。

  据了解,通过走访多家生猪、畜禽养殖户、屠宰运输户,该市畜牧部门检疫人员执法乱象内幕被揭开,非法买卖动物检疫证明的严重程度令人叹为观止。涉案的乡镇检疫人员公然违反《动物防疫法》,不到生猪屠宰点、畜禽养殖户进行实地检疫,即以每份30至50元不等的价格将检疫出境证明出售给畜禽养殖户、屠宰户。出卖方式也是五花八门,有的自己出卖,有的让家人在路边出卖,有的在超市像卖普通商品一样出卖,更有甚者到邻近县境内倒卖,已到了疯狂的地步。另外某些动物检疫人员为截留检疫费,故意将生猪开具成仔猪、鸡、鸭、鹅,将鸡开具成鸡苗、鸭子,将鸭子开具成山鸡,在上交单位的检疫证明联上采取套写手段,少写畜禽数量,明明是58头却写成8头,将3000只写成1600只,通过少交检疫费,从中谋利。

  2011年12月19日,持从张万栋处买来的35头猪的检疫合格证的运输户关金芳,所运生猪经有关部门检疫鉴定出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瘦肉精”,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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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林上乾 [温州]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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