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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献忠沉银被盗案已破,浅谈盗掘古文化遗址罪

2017年6月27日  温州诈骗罪律师   http://www.wzlsqxsls.cn/

一、张献忠沉银被盗案已破

据(北青网)讯,10月14日,在公安部直接组织指挥下,四川省公安机关经过近两年的缜密侦查,近日一举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四川眉山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案,打掉盗掘文物犯罪团伙10个,破获盗掘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案件3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0名,追回各类文物千余件,其中一级文物8件、二级文物38件,三级文物54件,涉案文物交易金额达3亿元。

主要涉案人员王某、何某某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罪。湖北人袁某某、成都人杜某某涉嫌倒卖文物罪。

二、浅谈盗掘古文化遗址罪

1、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

2、(1)罪体

行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行为是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里的盗掘,是指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批准而私自挖掘。

客体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客体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里的古文化遗址,是指清代和清代以前中华民族历史发展中由古代人类创造并留下的表明其文化发展水平的石窟、地下城、古建筑等。古墓葬,是指清代和清代以前中华民族历史上建造并留下的墓穴及其有关设施。

(2)罪责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而进行盗掘的主观心理状态。

3、倒卖文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女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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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林上乾 [温州]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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